湖里区 “550”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优惠政策
作者:弘睿投资 浏览次数 1499
一、5年内引才目标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以人才引领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区和区域性人才聚集区,积极对接入选国内省级以上引才计划和厦门市“双百计划”的人才,引进落地50名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支持一批能引领我区重点领域产业发展、拥有广阔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
2.重点产业紧缺人才
根据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引进和培育50名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商务服务、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领域的紧缺高层次人才。
3.台湾专业人才
抓住厦门实施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的有利契机,加速推进与台湾地区的人才交流合作,引进和培育50名金融服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服装设计,环境服务、与养老、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簿记服务及IT、光电等领域的台湾高层次专业人才和退休专家。
4.民生急需人才
把教育、卫生、社会工作等领域人才作为民生人才引进培育的重点。引进和培育50名省级名校长、骨干校长、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学术造诣较深、临床经验丰富、德才兼备的医疗卫生专家,以及理论水平较高、能引领湖里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工作专家。
5.党政管理人才
把年轻干部和紧缺专业干部作为党政人才引进和培育的重点。引进和培育20名工程建设、经济、金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30名35岁以下的处、科级年轻干部。
二、扶持政策与配套服务
(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入选国家、省级引才计划和厦门市“双百计划”的人才在湖里区落地创业,自行投入不少于100万元启动资金注册创办企业,且每年在湖里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湖里区以下扶持政策:
1.创业资金扶持
(1)根据项目实际和前景评估情况,自企业创办当年起3年内,提供总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2)提供银行基准贷款利率50%的科技贷款贴息扶持,贴息年限一般为2年,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企业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再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优先辅导并推荐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创业场所支持
(1)在高新技术园、湖里两岸金融中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湖里区统一开发持有的写字楼群,提供100-5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5年内免交租金。
(2)企业在湖里区范围内自租场所的,5年内按30元/平方米给予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3)特大企业购买厂房的,经研究,可以个案给予购房补贴。
3.住房支持
在人才自主购房或厦门市政府有关人才住房政策落实前,为引进人才提供不超过5年的租房补贴,月补贴金额为2500-5000元。
4.个税优惠
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由区财政全额奖励扶持。
5.投产前工作补贴
创业项目落地并进入实际发展运作阶段后,在企业正式投产前,给予引进人才每月5000元的工作补贴。
6.配偶就业
对引进人才配偶的就业给予帮助,人才配偶随同来厦就业,暂时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2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贴。
7.子女就学
引进人才子女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时,可在区属学校各择校一次。
8.免费体检
引进人才每年可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9.优先推荐参加上级科技项目评选
优先推荐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扶持资金及参评国家和省市科技进步奖与重大科技贡献奖。对于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的科技领军人才自主创新科研项目,湖里区按1:1比例安排项目配套资金。
10.技术合作
积极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以技术入股等方式与企业进行技术合作。
11.特别支持
特别优秀的项目,可在上述资金扶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再给予重点扶持。
同时,大力扶持本区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积极推荐参加厦门市“双百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及国家“千人计划”等引才工程的评审。
(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台湾专业人才
引进在税收归属湖里区、近三年在全区同行业中纳税排名靠前的企业工作且任职满一年,符合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评审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住房支持
人才在厦无住房的,根据人才的评审等级,分别给予每月4000元、2400元、1600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个税优惠
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由区财政全额奖励扶持。
3.荣誉表彰
引进人才可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优秀人才、闽江学者计划、厦门市拔尖人才、湖里区拔尖人才等。
4.子女就学
引进人才子女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时,可在区属学校各择校一次。
5.免费体检
引进人才每年可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三)民生急需人才
新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民生急需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住房支持
人才在厦无住房的,根据人才评审等级,给予10-25万元的购(租)房补贴。特别优秀的,可专门研究提高补贴标准。
2.薪酬补贴
根据人才评审等级,5年内每年给予2-5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
3.个税优惠
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由区财政全额奖励扶持。
4.荣誉表彰
引进人才可优先推荐参评福建省优秀人才、闽江学者计划、厦门市拔尖人才、湖里区拔尖人才等。
5.子女就学
引进人才子女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时,可在区属学校各择校一次。
6.免费体检
引进人才每年可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7.福利待遇
从市外引进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未解决编制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
其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退休养老金低于人事部门按原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发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区财政给予补足。如到龄退休时参保年限未满缴费年限的,由个人独立缴交(其中用人单位缴交部分由区财政补贴给个人)至符合退休年龄。在可办理社会保险退休手续前,由区财政按原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发退休费。办理社会保险退休手续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退休养老金低于人事部门按原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发的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区财政给予补足。
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医疗保险规定退休年限的,给予一次性补足(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交,单位缴费部分由区财政补贴)。
8.培育奖励
本区新培育的省级名校长、骨干校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本区新培育的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党政管理人才
1.通过聘任制办法,引进紧缺的专业性较强的高层次人才到湖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薪酬办法等可以商议确定。
2.制定优秀年轻干部加快培养办法,助推年轻干部的成长。
返回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