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思明区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告
作者:弘睿投资 浏览次数 1078
关于开展第六批思明区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促进我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思明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厦思委组〔2013〕6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思明区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生态环境、教育教学、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行业达到省市领先水平,德才兼备,并为思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在思明区纳税的各类企业的优秀人才。
二、资格条件
具体按照《思明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第六、第七条的规定执行。以对思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
三、选拔程序
具体按照《思明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第八、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四、材料要求
填写《思明区拔尖人才人选呈报表》一式三份,并附《思明区拔尖人才人选呈报表》电子版和本人主要业绩的证明材料,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汇总后于2013年4月10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人才科。报送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有关获奖证书及排名名次原件和复印件;
2.主要著作、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刊物级别和作者排列名次的证明材料;
3.所经营管理的企业近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交证明材料;
4.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
五、其他事项
第六批区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区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联系电话:2667235、2667246,传真:2667401)
附件:1.
2.
中共思明区委组织部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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