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通知
作者:弘睿投资 浏览次数 1162
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厦门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引导、激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厦门市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负责人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企业近三年没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二)企业具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专利信息利用、专利保护方面有一定工作基础。
(三)企业拥有专利、注册商标和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拥有授权专利10件以上(其中含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发明专利申请3件以上)。
(四)企业具备一定的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和产业化能力,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且具有显著市场效益的产品。
(五)能够积极配合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相关工作。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企业填写《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同时提供《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申请表》电子件。
(二)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四)市知识产权局将择优确定试点企业,颁发《厦门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牌匾,并按《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给予企业支持。
联系人:于民、洪烟庆 联系电话:5115185
联系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九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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