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建国家电子示范城市”工作任务,积极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厦门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资金办法”),现开展2013年电子商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资金办法,我们细化了相关要求,形成申报指南(见附件)。本次项目申报范围限电子商务平台类项目、电子商务企业集聚项目及公共性项目。其他项目拟于2014年初再组织申报,具体另行通知。
所申报项目应未获得国家、省、市、区财政资金扶持,如正申请相应财政扶持请注明。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13年9月20日前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指南)。同时报送项目申报表、申请报告电子版。
除审计报告外,申报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复印件需验原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编制目录、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2013年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试行)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