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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通知
作者:弘睿投资 浏览次数 700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市字〔2006〕16号)及《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工商市[2013]393号)的工作部署,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厦门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三年以上(截至报名之日止),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企业自愿申请报名参加认定公示活动,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3年10月20日。

  二、守合同重信用申报标准

  (一)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应是依法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已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在指定年度期间内属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的守信企业,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二)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水平,了解本单位合同订立、履行状况;企业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合同法》以及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管理人员个人信用良好,无重大失信记录。

  (三)企业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有企业领导负责合同信用管理工作,有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合同管理事务;有比较系统、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并抓好检查落实;合同台帐、合同档案、用户档案保存完整、齐全,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企业合同的订立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法律、法规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书面签约率达到100%。

  企业使用格式条款不含有不公平或歧视性的条款、内容。

  (五)企业签订的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当事人违约以及存在不安抗辩权行使、依法变更、解除外,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六)企业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自觉执行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企业通过加强合同信用管理工作,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三、申请程序

  (一)登录“厦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填入《申请表》数据项。本次申报活动不再提供空白的《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2012-2013年度)表格下载,申请企业应通过“厦门市工商局网上工商审批系统”进行网上预申报。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登陆“厦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通过首页的“网上申报”模块找到“网上合同”选项点击进入;

  2、在弹出的新窗口左侧注册用户并登陆之后,选择“网上合同申请”—“守重企业申请”,即可打开《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2012-2013年度);

  3、在新页面中请先点选申报级别,若企业需同时申报“2012-2013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请一并选定;尔后请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并按要求直接在网上填写“封面”、“申请信息”、“守重活动简要”等相内容(注:数据项中需填写完整信息才可提交申请);填妥上述数据后即可直接打印《申请表》(注:1、网上填写数据将会直接发送到企业注册登记机关;2、同时申报市级、省级的企业也将直接打印出对应的市级和省级《申请表》)。

  (二)企业在完成前一网上预申报后,在规定期限内持下列材料(共七份)提交书面申请:

  1、《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2012-2013年度)一份(打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必须通过考核当年度年检;

  3、考核年度内(指从2012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止,下同)的企业负债表和损益表,负债表、损益表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4、考核年度内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册;

  6、考核年度内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主要做法、措施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实效的经验材料一份(注:本项需发送电子文档);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由企业依其登记注册机关不同,分别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工商局或厦门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12315指挥大楼3楼,联系电话:2232151)现场提交。同时各申报企业应将上述第6项经验材料用Word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参加省级申报企业,应按照《2012-2013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所载要求事项准备书面材料,一并提交。

  市工商局及各区工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征询及现场查核等工作。

  咨询电话:2232151  2204984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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