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位引进人才:
为落实厦门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厦门“人才特区”,根据《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市发改委、经发局、科技局、火炬高新区、象屿保税区制订了《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启动申报工作。列入“引进资助对象”的人才可获得10-15万元的一次性薪酬津贴。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受理对象
符合《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聘用人才,柔性引进帮助企业或项目攻克关键性技术难题的聘请人才,创新团队的关键环节带头人,市重点前期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需引进的关键性紧缺人才。(其它要求详见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目录)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或所在企事业单位按格式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详见细则)
三、受理单位
引进人才或企事业单位按志愿可向所属开发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相关部门、开发区按“谁受理谁服务”原则,对人才所属领域、辖区进行相对分工:市发改委负责央企招商项目、重点前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市经发局负责工业、能源产业,重点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市科技局重点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火炬高新区、象屿保税区管委会负责区内企业。
四、截止时间
2013年8月20日。
五、联系人方式
1、市发改委产业处
2、市经发局行业处
3、市科技局社会处
4、火炬高新区经发处
5、象屿保税区政治处
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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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